海虹控股旗下子公司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交易有限公司已正式拿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核发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
近日,海虹控股旗下子公司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交易有限公司已正式拿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核发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
据称,这是自去年12月“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开闸以来,继年初北京京卫大药房获得医药电子商务B2C牌照后,国内发出的首张医药电子商务B2B牌照。
*海虹如愿抢到第一
今年4月30日,SFDA正式向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核发了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有效期至2011年。
根据去年9月SFDA有关规定,从2005年12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通过互联网合法地进行药品交易服务。
“我们想抢到这个第一名,通过各方面的努力,最终如愿以偿。”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副总张文涛满面春风。
“没有拿到牌照之前,海虹能做的只是‘医药信息撮合服务’,今后则可以提供资金、信息、物流等全方位交易服务。”海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新闻发言人陆挥告诉记者,目前海虹控股已在全国27个省份建立区域电子商务交易中心,今后还会将这些分散的“点”联结成一张覆盖全国的医药交易网络。
*医药流通现代化
“这是我们国家药品流通体制进入实质性改革阶段的标志。” 北京大学医学部卫生法学教研室主任王岳认为,获得医药电子商务牌照,海虹作为第三方电子交易平台,将可以直接参加交易结算和物流服务。这会促成传统医药流通企业向现代物流配送企业转变。
据介绍,早在2000年之前,我国曾进行过医药电子商务试点。当时人们将其形象地称为:鼠标+药批。国家选择了数家国内知名的大型药品批发企业,应用信息技术手段,尝试医药电子商务,但最终都流产了。主要原因是国内药品批发企业数量众多。
依据2002年的统计数据,国内有16700家医药批发企业。而我国效仿的这种美国医药电子商务模式,在美国主要是五大医药批发集团。
目前,医药产品尚没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一个青霉素在不同的商业公司,代码完全不同。王岳认为,这次海虹利用中央数据库对药品进行标准化,相当于做了一个翻译工作,统一了药品编码。王岳表示,“这必将推动建立行业标准的进程。”
(作者:王占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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